给予过渡安置补贴或公租房过渡安置!达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行动将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


目前,达州城市有机更新,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已全面铺开。9月5日,市委、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动员大会,正式发出了动员令,吹响了冲锋号。9月7日,达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三年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举行。发布会上全面解读了《达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政策,并明确达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将分成三个阶段实施。

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纳入改造范围的房屋有三类:经鉴定不适宜继续使用的C、D级危房,房屋质量较差、安全隐患较多、使用功能不完善、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危旧房区域,以及1980年前建设的预制结构类老旧建筑等。此次待改造的危旧房主要分布在通川区东城街道、西城街道、朝阳街道、凤西街道、凤北街道、莲花湖管委会,达川区三里坪街道、翠屏街道、杨柳街道,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等区域。

达州将主要采取“以旧换新”改造和维修加固改造两种模式,计划投入115亿元资金,在中心城区实施32个危旧房改造项目,总改造建筑面积256.748万平方米,涉及居民2.75万户。改造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实施:第一阶段是到今年10月底之前,完成摸底排查;第二阶段是到今年11月底之前细化改造计划,落实改造措施、改造资金、改造期限、工作责任、应急预案“五到位”,明确改造时间节点、形象、进度等;第三阶段是到2026年7月31日前,完成所有示范项目建设。

据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礼清介绍,原址(就近)重建的危旧房,产权人可以分三个梯度享受建房优惠。一是原合法产权面积部分,产权人按照建安直接费(即不含利润、税费及地下空间费用等的纯建设成本,下同)的30%承担建设费用,其余建房费用由政府或项目实施单位解决。二是对新房超出原合法产权面积20%以内的部分,产权人按建安直接费用购买。三是新房超出原合法产权面积20%以外的部分,按同区域同类型新建房屋当期市场评估价格购买。异地集中新建的原则上实行原房屋等价值置换,同时考虑到新建房屋的区位差异等情况,辖区政府可适当调整置换标准,原产权房屋等价值部分由产权人承担不高于建安直接费用30%的建设费用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建设周期内,对中心城区只有唯一产权住房的群体,将给予不超过2年的过渡安置补贴或公租房过渡安置。房屋产权人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,支付“以旧换新”改造中个人应承担的费用。

“提前介入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和论证阶,指导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改造范围、改造内容和规划指标的研究,为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规划服务。”发布会现场,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简化项目规划审批程序,按照“一地一策”原则,将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原址(就近)重建项目的规划审批权限按规定下放至区级,切实加快改造进度。

市委、市政府始终坚持“以人为本、扶危助困”的民生理念,充分考虑到危旧房区域居民的收入、生活、家庭状况,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,提出了“以旧换新”的改造方式,并科学制定了《支持达州市中心城区危旧房以旧换新改造的十条措施》,在三年攻坚期内给予建房居民最大支持,让改造区域的居民花最少的钱做到以旧换新、转危为安、变废为宝,实现居住环境的改变和自身财富的增值,共享改革开放及城市建设的红利。

编辑:王丹